一、对象:本校已婚男性教职工(含一孩、二孩),配偶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不属我校在编人员。
二、要求:回函必填内容:回函单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要求写全名);已婚人员婚育状况,有否政策外怀孕、目前有否孕情等信息;回函必须按表格内容准确和完整填写。
三、说明:
1. 配偶工作单位设置有计划生育部门的由单位回函。
2. 其他人员由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镇人口计生办回函,无街镇人口计生办加盖公章回函属无效。
3. 配偶为我校编制外合同工的:由配偶本人带上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属地街道计生办做B超检查,由用工部门根据B超检查结果及在岗情况、孕情等信息加盖意见、公章。
4. 配偶出(境)国人员提供其出境记录材料由所在单位落实。
5. 教职工出(境)国进修学习者,所在单位负责落实其配偶的回函。
请相关老师至工3-214领取调函本,于本周五回函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