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工 业 大 学
轻工化工学院
院字[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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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科研实验用房定额核算面积测算及收费
的办法
各系(中心):
根据2015年12月21日实验室用房动态管理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收取科研实验室用房资源使用费的通知》和《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动态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3(2)号) 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实验室利用率,鼓励大家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更大更多的成果,经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各团队负责人确认,制定了学院科研实验用房定额核算面积测算及收费的细则,具体如下:
(1) 学院总科研实验用房S
S为各团队现有实际科研用房Si与学院学科用房及公共检测平台。
(2) 学院总科研积分K
依据学校文件执行与计算,以2011、2012、2013年科研积分K1ij、K2ij、K3ij为依据,K为各团队这三年科研积分平均值Ki之和,各团队三年科研积分平均值Ki为各团队专任教师三年科研积分平均值之和。
K =ΣK i= Σ(ΣK1ij +ΣK2ij +ΣK3ij)/3
(3) 单位面积产生的积分D
单位面积产生的积分D = K/S
单位积分所获得的免费面积 M = 1/D
(4) 各团队科研积分所获得的免费面积Fi
Fi = Ki * M
(5) 各团队超额面积 Yi
Yi = Si - Fi(平方米)
Yi大于零,则需要缴付实验用房资源使用费;Yi小于零,说明团队对学院所作的贡献超出了现有团队实验室给予量,将酌情进行奖励。奖励方法需要等设备处出台有关方案后再定。
(6) 各团队实验用房资源使用费Ci
收费标准按照学校超额面积使用费单价200元/平方米计算实验用房资源使用费,各团队实验用房资源使用费计算如下:
Ci = Yi *200元/平方米
(7) 免收费定义
根据设备处意见,百人或青百人才若独立使用实验室,在入职后的第1年之内,不需缴纳实验用房资源使用费。
(8) 缴纳方法
本次科研实验用房定额核算面积及收费以现有科研团队为单位,实验用房资源使用费的缴纳优先从横向项目中列支,如无横向项目的则从纵向项目列支;若无科研项目经费的团队,可采用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纳。实验用房资源使用费由团队负责人落实,若不缴纳实验用房资源使用费,学校将会从团队负责人的经费中扣除。拖欠费用的团队,则实验室收回由学院支配。
实验用房资源使用费的结算按《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动态管理办法》执行。
轻工化工学院
2016年4月21日
主题词:实验用房、面积测算、收费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