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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轻工化工学院2015年度评优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30   浏览:

各系(中心):

2015年,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在学校和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在教书育人、科研、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研究决定,学院评选2015年度教书育人奖、管理与服务优秀奖、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奖等个人,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一、 评选项目及条件

参加先进个人评选对象遵纪守法,无旷工现象,无教学事故,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会议出勤率达80%,同时满足以下相对应奖项条件。

1、教书育人奖

在教学(含实验课)、学风建设、为人师表等方面体现一名优秀教师的风范。在教学改革,主持教改项目,编写教材,制作CAI课件,班主任工作、毕业设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学生和同行评价好;或在精品课程建设和教学成果奖申报中成绩突出。

2、管理与服务优胜奖

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忠于职守、敬业爱岗、扎实工作,务实创新,勇挑重担,在管理与服务岗位或在工会工作中成效显著,深受师生员工的好评。

3、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奖评选条件

积极参加学院申报的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高水平大学实验室建设及设备采购、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或其学院重大公共事务等工作,为学院教学科研及平台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在研究生招生宣传,招收优质生源、优秀博士后(A类)及引进“百人计划” 和“青年百人计划”(A类)等高层次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二、评选表彰名额及奖励

1、先进个人奖项奖励名额如下:

第1、2项奖励名额不超过10名/项,其中第2项奖以管理服务岗为主的学院办公室、实验中心各占2个指标,由学院工会推荐并在委员(小组长)中产生1名。

第3项“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奖”由学院分管领导提名,并交学院评议小组讨论。

2、获奖个人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办法、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评选程序

教书育人奖、管理与服务优胜奖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或自荐1-2个(人),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奖由学院主管领导提名。学院将组成评比小组,在被评对象主要事迹基础上进行评议筛选,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2.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29至2016年1月6日,各支部根据评优条件,组织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2016年1月上旬,学院召开评议会议、公示。

2016年1月12日,学院召开2015年度工作总结大会,进行表彰。

3.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或自荐对象按照相关表格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或形成300-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打印件)。

4.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宁缺勿滥。要通过评选,不断激发、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努力使我院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中共轻工化工学院委员会

轻工化工学院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

表1. 轻工化工学院教书育人奖申请表

表2. 轻工化工学院管理与服务优胜奖申请表

表3. 轻工化工学院发展建设贡献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