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预算管理办法”,请相关老师上报在外单位兼职各类协会学术职位的情况,以及该兼职岗位每年所交费用情况,于9.14前填写附件二表格上报至张金名老师邮箱,7708590@qq.com。我院今年将根据各位老师在该兼职岗位所缴费用情况(需要附缴费发票),酌情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附件:轻化学院学术兼职情况表 下载文件
轻工化工学院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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