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经2015年7月8日学院党委会讨论并通过了“2015年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室)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布置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一、指导思想
优化学院中层干部队伍的年龄和学历结构,增强推动学科发展和服务师生的能力,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与任期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按照规定党支部每两年进行换届选举,各党支部将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1.学历学位和职称要求
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其学历学位和职称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2.党支部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龄符合党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3.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
四、工作程序和步骤
1.报名阶段:请符合条件的党员报名,各单位党支部可以提名推荐,报名表交给院办张金名老师处,9月2日(星期三)12:00时报名截止。
2.9月6日,学院党委进行资格审查,讨论各单位新一届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
3.教工党支部换届选举。
9月11日(星期五)前各教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学院党委批准。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支部党员人数、正式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党员和正式党员人数,候选人得票情况,党支部书记签名等。
五、系(中心)党支部书记职数
根据学院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各系(中心、室)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1名,学院办公室党支部书记1名。
六、纪律要求
1.各系(中心、室)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各系(中心、室)党政负责人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3.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不得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
4.学院党委发文任用后,各系(中心、室)党支部书记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接任或移交工作。
七、组织领导
1.学院党委负责各教工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2.各系(中心、室)党支部书记负责做好本单位新一届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附件:系(中心)支部书记报名表 下载文件
轻工化工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