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5年独生子女综合保险续保工作开始。
1、教职工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在未满14周岁前保险费由学校以独生子女保健费统一支付,无须个人缴费。
2、教职工独生子女在2015续保年度中跨越14周岁,按2001年5月出生为时点,您需自费60元。
如果您不续保,请致电39322090或QQ留言给我,没有回复视为自动顺延;未办独生子女证者,需自费60元,请于下周一前交给我。
通知详见: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05302
附件:2015年独生子女综合保险参保人员信息采集表(轻工化工)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