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请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18   浏览: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总体工作要求、资料下载和工作指引可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2014申请受理”。为做好我校项目申请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总结往年申请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和《2014年项目指南》,积极组织项目申请。

一、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需为我校在岗在职人员。学校原则上不受理无依托单位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国家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学部、不同类型、不同申请人、不同依托单位等名义申报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须知,按撰写提纲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

(三)限项规定:2014年国家基金对原限项规定进行了调整,详见限项规定

二、申请项目调整变化

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做了部分调整,详细说明见《关于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重大调整的公告》,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青年基金项目采取网上在线申报。

(四)以下几类申请人需注意:

1.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所有类别项目。在职研究生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即聘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以下类别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所有在职研究生(不论职称)申请需单独提供导师亲笔签名的申报同意函。在导师的同意函中,需要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3.从2012年开始,国家基金委规定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需提供书面承诺。我校博士后如需依托学校申请项目,需由所在学院出具承诺函报学校科技处后,由科技处批准办理。

4.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5.受聘于我校或学院(系)的境外人员,学院需严格把关该人员是否我校正式聘用在岗在职人员,以人事处是否能提供聘任证明为衡量标准,其聘用期限应当覆盖项目执行期。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科技处不予受理其申请。

6.退休或离休人员一般不予申请,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的,必须有学院承诺,学院给予工作条件保证。

7.凡参加外单位项目的我校人员,必须我校所有人员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再到科技处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予盖章。同时还需登记项目信息,留下联络方式,以便科技处辅助查超项。

三、申请书填写

(一)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在线填写请参阅《2014年网上在线申请项目申请人用户手册》、《2014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线填报相关注意事项》

(二)离线填写申请人应使用2014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同一版本号)。

(三)重要的附件材料尽可能放入电子申请书中,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限项规定:2014年国家基金对原限项规定进行了调整,详见限项规定

(五)合作单位要求: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其他单位项目的,《申请书》应加盖“广东工业大学”合作单位公章,盖章时必须出具双方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模板)。

(六)2014年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请见附件。

四、申请书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确保《申请书》中所有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

(二)建议各学院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从国家基金评审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中挑选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学院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提升本单位申请书质量,提高资助率。

(三)申请人及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逐项审查《申请书》。

(四)常见问题请见《温馨提示》。

五、时间安排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具体时间安排》执行工作。

(二)各单位内部审查、专家评审、形式审查及申请书收集及返回时间由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安排。

(三)请学院于3月5日16:00前(此时间点未提交的项目,学校将不再接收)将本单位的正式申请书(项目成员的相对稳定的)1式2份(至少一份是原件,在原件封面的右上角用铅笔标明“原件”字样)和通过minisis系统打包的CMB数据包、系统打印的项目清单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申报函交学校科技处。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良浩,39322711

丁 妍,39322712

电子邮箱:kjc1@gdut.edu.cn

附件:附件下载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