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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2014届“十佳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03   浏览:

一、 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展示优秀毕业生的良好风采,树立优秀毕业生典范,我院将开展“十佳”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对在校期间思想进步,学习勤奋刻苦,工作积极主动,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以充分调动我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评选奖项

“十佳”优秀毕业生共10名

三、参评对象:

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弘扬正气,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在校风学风建设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遵纪守法,尊师重教,团结同学,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优秀学生或学业优秀奖学金,通过英语四级。

4、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乐于奉献,为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推荐

根据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班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每班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最多推荐3名。

(二)材料上报

各候选人要按照要求填写《轻工化工学院2014届“十佳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另附600字以内的书面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创新创业等各类竞赛获奖、获得奖学金等荣誉情况、学生干部经历、个人的座右铭、人生目标等,要抓住推荐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闪光点,突出优势及特点,尽可能地展现个人风采)。各班2014年4月12日前将打印出来的书面材料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年级辅导员助理处,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及一张4R生活照电子版发至251044736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是“某某专业某某班和姓名十佳优秀毕业生申请”。

(三)审核、初评

学院将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属实且符合标准者进行初评,评选出候选人20名。

(四)投票、复评、终审

学院对20名提名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校园宣传栏、学院网页等进行宣传、展示;在师生广泛参与评选的基础上,组织学院同学投票,同时学院评审小组进行终审,最终产生2014届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十佳”优秀毕业生10名,进行表彰。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并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4月12日;

2、初评:2014年4月13~15日;

3、公开投票时间:2014年月17~20日;

4、公示时间:2014年4月21~23日

5、评选结果公布:2014年4月24~26日

附件:轻工化工学院十佳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主办:轻工化工学院

承办:轻工化工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