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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26   浏览:

新学期伊始,各实验室将重启使用,务必要做好风险管控,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坚持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实验室/团队应做好实验室安全及法制教育、危险源辨识、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各实验室负责人2024年8月30日前对实验用房进行全面清洁和安全排查,并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labsafety.gdut.edu.cn,下简称“系统”),做好实验室自查和整改记录(附件1)。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和自查的,学院将在安全公告栏进行通报。

安全检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应逐条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

  1. 落实准入制度,加强人员管理

    实验人员(重点加强对研一、大四学生的管理)进入实验室前,应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开展涉及重要危险源的科研活动(包括学毕业设计、教师科研项目、自主立项研究、学科竞赛实验课程等)之前,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应对实验项目在实验室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附件2)。项目负责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教育方案,对参与本项目的学生和工作人员等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依法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实验人员严禁独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在实验过程中不得离岗,实验室不得出现无人值守现象。非工作时间和高危险性实验确保2名以上人员在场。

    四、至关重要,做好新学期危险源管理

    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

    化学品应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按学校要求进行采购,落实清查和分类存储,完善电子及纸质版台账登记,做到账物相符,严防遗失、被盗、泄漏、污染环境、威胁公众健康等事故。非化学类重要危险源,应在“系统”做好备案登记(附件3),并按各类标准操作规程(SOP)或指导书等进行实验。

    五、落实“五关”、“五防”

    严格落实“五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灾害事故;“五关”即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对于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定期安排值班人员监控。

    、加强安全教育应急措施

    实验人员要清楚辨识本单位危险源和实验风险点,明确灭火器、洗眼器、喷淋、实验室安全柜等应急装置及物资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立即果断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上报学院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轻工化工学院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