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工大规字〔2022〕14号《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轻工化工学院实验中心大型仪器测试费1999939.24元结算进行公示:其中20%的比例399987.848元结算纳入学校“大仪开放共享基金”,剩余80%的比例1599951.392元结算返还轻工化工学院实验中心大仪测试平台,返还部分的90%(1439956.2528元)结算用于大仪测试平台实验室维持,仪器维护维修、购置实验耗材以及人员的培训调研等业务支出,返还部分其余10%(159995.1392元)结算为高攀(大仪测试平台仪器维修人员)、和学生助管的劳务费的支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轻工化工学院院办
电话:39322231
地址:大学城校园工学四号馆201-3室
轻工化工学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