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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6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校内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通知,请学院各个科研团队、系/中心结合实验室用房调整规划,认真开展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全面统筹、理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各种账务关系,着眼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晰改进方向。清查后确认在账的固定资产的纸质标签将全部更换成RFID电子标签。今后学校将采用基于RFID射频识别技术的物联网架构对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管理,方便进行资产信息查询、资产清查等,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

(一)清查内容

1.按照设备处提供的《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学院自查清单-轻化》(附件1,以下简称《自查清单》)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2.低值资产清单由各单位自行备案,以备查验。

3.清查清单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二)清查方式

此次清查以单位自查为主。自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10月24日前):清账核物,各团队自查。

1.按照设备处提供的设备清单分配清查责任人,逐房逐室、逐台逐件进行清查,见物点物,核对《自查清单》。

2.对于有物无账或未及时建帐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建帐手续,并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账外设备清单》(附件2,以下简称《账外设备清单》);对于有账无物的仪器设备,应细心寻找,核对借条、借物登记簿,或核对报失报废记录,以及送修记录,排查是否外借或已经报废报失而没有及时销帐,仍无法找到的,应在自查清单中明确标明,以便分类处理。

3.对发现仪器设备信息有调整或不完整的,请直接在《自查清单》中进行修改或补充;特别是对于管理员退休或需进行校内调拨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到设备处办理移交或调拨手续。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汇总登记,上报学校。

各科研团队、系/中心在自查后以团队为单位汇总提交《自查清单》、《账外设备清单》,在2022年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5027846@qq.com。

第三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更换RFID电子标签。

设备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清单》统一打印RFID电子标签,请各科研团队、系/中心后及时更换标签,并在仪器设备醒目位置张贴。

第四阶段:(2022年12月30日前)学校全面检查,验收总结。

由学校将派专门的检查组对各实验室仪器设备清查情况及RFID电子标签张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被检查的实验室抽查不合格率大于等于抽查仪器数的5%,则该实验室所在的学院(部)重新进行自查清产,从检查之日起两周后,验收组将再次组织验收。

学校将对各单位提交的闲置固定资产在校内进行调拨;对已超过最低报废年限、且主要功能和技术指标已不能满足科研需求的设备按学校资产报废管理相关规定逐步进行报废处理。

附件一《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学院自查清单-轻化》

附件二《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固定资产清产核资账外设备清单》

学院联系人:康老师,39322239

设备处联系人:陈老师,39322382

轻工化工学院党委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