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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化工学院关于使用教学评估和一流本科专业经费购置本科教学设备流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9   浏览:

为了规范教学评估和一流本科专业经费有效使用,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流程。

1. 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向院办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拟采购仪器设备报价表(附表);

2. 党政联席会讨论后,返回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意见给申请人;

3.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可采购的设备,根据学校设备处相关管理办法采购执行。

补充说明:教务处下达的有关本科专项经费可用于师资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人才培养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