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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化学工程与工艺系主任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02   浏览:

因现任化学工程系主任出国访学,为该系能正常开展工作,学院决定补充化学工程系主任一名。为做好该项工作,本次选拔参照《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主任及党支部支委改选、补选方案》(轻党字[2019]02号)的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任职条件和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学院、系作贡献。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团结合作,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谦虚谨慎,清正廉洁。

4、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年龄一般应符合能够任满一届的要求,即要求57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工作程序和步骤

1、报名阶段:请符合条件的学院老师报名(报名表请见附件),各系党支部可以提名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8日(星期日)。

2、9月9--10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

3、9月中旬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公示。

三、系(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召开全系工作大会。

2、制订本系的学科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检查完成情况。

3、制订、修订教学计划,负责本系的教学(专业)评估、课程建设、课程质量工程、教改项目,本系教师申报的教学、科研项目,负责制订本系的科研计划。

4、组织本系教学业务学习和研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情况。

5、负责审核本系任课教师考试命题、试卷的批改、成绩评定以及上报的考试(考核)资料等。

6、组织完成本系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7、本系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教书育人、健康向上、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督促各位教师按时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8、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保障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2、相关系党支部协助学院做好工作。

 

轻工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