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主任及党支部支委改选、补选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

各系(中心):

我院系(中心)主任任期即将到期,根据学校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本学期我院进行系(中心)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委员的调整和补充。为顺利做好该项工作,参照《广东工业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期满重新聘任实施方案》的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努力把政治坚定、胸怀事业、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能顾全大局、贴近师生的高素质教职工选拔上来,建设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更加优良、充满活力、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新一届学院中层,推动学院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范围:

系(中心、研究院)主任换届,党支部书记、委员调整。

三.聘期:

系主任、副主任为4年。

四.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好,廉洁自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热心公益事业,团结合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开拓与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年龄能够任满一届。

(五)教师党支部书记、委员党龄1年以上,建设要求按学校党委精神执行。

五.岗位设置、职数:

(一)系主任换届

岗位名称

主任职数

副主任职数

化学工程与工艺系主任

1

1

应用化学主任

1

1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主任

1


基础教育教学中心主任

1


实验中心主任

1


能源化学与精细化工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

1


(二)党支部支委改选、补选(非换届)

岗位名称

书记

副书记

其他委员

化学工程与工艺系

1

1

3

应用化学系

1

1

3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

1

1

0

基础教育教学中心

1

1

3

实验中心

1

1

1

说明:本次党支部支委改选、补选只是届中调整和补充,建议通过调整,争取朝“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建设方向取得新的进展,同时补充副书记、委员。

六.推选办法:

(一) 公告动员(3月28日)

在轻工化工学院网站发布《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主任及党支部支委改选、补选方案》。

(二)公开报名(3月28~4月3日)

岗位申报人员填写《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主任改选、补选申报表》、《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党支部书记、委员改选、补选申报表》一式二份,于4月3日前交党政办公室主任张金名处。

(三)资格审查(4月4-8日)

   由系(中心)主任聘任小组根据《轻工化工学院系(中心)主任及党支部支委改选、补选方案》规定的各岗位任职条件,对参加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确定人选(4月中旬)

系主任人选由轻工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党支部支委由学院党委讨论确定聘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4月中下旬)

在全院范围内对拟聘任的系(中心)主任及党支部书记、委员名单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