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轻院字[2018]13号文件《轻工化工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暂行办法》(请见学院主页—员工之家),现请有意申请国家级人才培育的老师,分别对应填写下列附表,并于12月21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交于院办梁老师(962764683@qq.com)。
轻工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12.10
附件下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doc
附件下载: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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