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全体全日制本科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实习管理,明确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权利、义务与责任,保障实习教学质量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习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实习协议签署及外出实习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习协议签署管理
1.全体全日制本科生开展实习前,须按规定完成实习协议签署及材料备案。
2.各学院须严格履行前置审核、资质核验、材料归档职责,未完成协议签署流程者,一律不得离校实习,实习成绩不予认定。
3.实习协议详细签署规则、流程及统一模板,请登录教务处主页查阅。
(https://jwc.gdut.edu.cn/info/1290/4547.htm)
4.学生须按集中实习、分散实习类型,在实习出发前完成协议签署与材料提交。
二、强化外出实习集体活动管理
为落实专项整改要求,所有外出实习集体活动统一纳入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管理,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大型活动和外出集体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OA系统填报《部门工作联系单》,提交安全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向业务主管部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报备;涉及经费的,同步向财务处报备。
实习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安全预案须报保卫处备案。
所有外出实习必须完成OA请示并获批后方可实施,未获批一律不得开展外出实习。
三、工作要求
实习协议签署、备案及外出实习审批,直接关系实习学分认定与学生实习安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规范落实;全体学生务必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确保实习顺利开展。
教务处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财务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