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学院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及管理流程,保障教材质量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教师、教研团队主导或参与的自编教材(含讲义、实验指导书)、合作编写教材的立项、编写、审核、出版及后续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思想性原则:教材内容需符合国家意识形态要求,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无错误政治观点及不良导向。
科学性原则:内容需准确反映学科前沿成果,逻辑严谨、数据可靠,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对知识体系的要求。
实用性原则: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突出实践能力培养,适配学院课程教学模式与学生认知水平。
第二章教材编写立项
第四条立项条件
申请教材编写立项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编写团队负责人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有3年以上相关课程教学经验;
教材需对应学院核心课程或特色课程,编写方案需明确教材定位、章节框架、编写进度及质量保障措施,支援一流专业建设。
第五条立项流程
申请提交:编写团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材编写立项申请表》,附编写方案,于每年11月提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专家评审:学院根据学校教材出版要求,组织专家,从内容科学性、教学适配性、团队能力等维度评审;评审通过无异议后,纳入学院教材建设计划。
第三章教材出版审核
第六条 审核流程
系/中心审核:重点审核内容与课程目标的适配性、学科前沿性;
学院审核:由学院教材审查组审核,重点审查教材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内容科学先进性,合适专业学科特点。
第四章教材出版管理
第七条出版单位选择
优先选择国家级规划教材出版单位、行业重点出版社或具有相关学科出版资质的正规出版社;不得与无ISBN出版资质的机构合作,严禁 “买卖书号”“代笔编写” 等违规行为。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条支持保障
经费支持:支持资助标准:原则上在标准内实报实销,实验教材资助不超过5.0万,理论课教材资助不超过8.0万。每部教材仅资助一次,教材再版不再给予资助。
质量保障:教材未按期出版,或者内容存在政治错误、学术不端,交由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办法生效
本办法自[2025年11月5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轻工化工学院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