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好:
学校正式启动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教学文件(广工大规字〔2020〕21号),有序开展该项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合理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检查安排等。各专业负责人应组织参与该项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广东工业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教学文件,要加强过程管理,重点抓好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相似性检测、盲审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
一、指导教师分配
每位校内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每位校外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校外指导教师不得独立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需要与校内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校外指导教师必须满足《广东工业大学教师教书育人工作规范》师德修养规定,由学院审核师德修养和聘任,聘任期限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期限一致,并如实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填报信息。各校内导师于11月15日前将《广东工业大学聘任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院章后报学院教务员备案。
二、拟题审核与学生选题
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前期选题工作应做到“严审题目,严把质量”。通过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严格审核,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1.2021年10月31日前:指导教师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完成题目申报工作,认真填写《教师拟题审批表》各项信息,包括题目名称(中英文)、适用专业、适用年级、题目类型、题目性质、题目来源;题目数应大于应届学生数。
2.11月4日前: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拟题审核小组,成员至少3名。拟题审核小组对所有拟题进行匿名评审,分ABC三个等级,A为前50%,B为前51~95%,C为末5%。C类拟题需要进行复审,11月8日前完成复审工作;复审不合格,拟题不通过,需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删除题目。
3.拟题审核小组名单与结果(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10日报学院教务员。
4.11月22日前,系统完成指导教师—学生—题目一一对应关系落实工作。
5.11月30日前,上传《任务书》至教学服务系统中。
三、开题报告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增设开题报告环节。
2022年2月25日前,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开题报告(附件4)。开题报告须经过指导教师审阅及同意,基层教学单位(专业)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下一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开题报告通过后,纸质版提交学院存档,电子版需上传至教学服务系统中。
外语类需使用所学外语撰写开题报告。土木类、艺术类、建筑类或其他个别专业,如自定开题报告表格,需在开题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至教务处备案。
四、过程指导及中期检查
指导教师每周应与学生交流指导不少于1次,按时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填报《指导情况记录表》。
如实认真在教学服务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五、相似性检测
学校对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性查重检测,学校提供统一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平台,各学院负责组织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
1.各专业必须组织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师生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附件5)、《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附件6)文件。
2.各学院组织参加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7)签署工作。《学术诚信承诺书》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签署,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由学生自行装订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装订在任务书前)。学生在2021年11月30日前必须将签署的《学术诚信承诺书》交至所在学院。
3.相似性检测时间拟安排在:2022年4月25日—5月6日。
相似性检测的查重率高于20%者,不得申请答辩。学校为学生答辩稿提供两次检测机会,第二次检测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需重修该门课程。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需小于10%。
六、盲审评审
为把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有效保障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对全部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行答辩前盲审评阅。
1. 学院严格执行2021年春季自行制定的《评阅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于学院内进行公布,如对内容作进一步完善,需提交新制定的《评阅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至教务处更新材料。
2. 2022届学院盲审评阅评分指标等内容拟录入系统,请各学院按统一格式(附件8)撰写,2021年12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至教务处实践科。
3. 凡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相似性检测后,提交指导教师进行评阅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在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盲审评阅资格。
4. 学院成立盲审评阅小组,选拔具有副高或相当职称以上资格的教师作为评阅教师。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予以匿名评阅,写出评阅意见,盲审评阅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不通过盲审评阅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得申请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需重修该门课程。
七、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统筹时间安排如下:
事项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负责人) |
前期工作 |
2021年10月31日前 |
指导教师完成题目申报工作 |
各学院 |
2021年11月10日前 |
各学院完成拟题审核、复审工作 |
各学院 |
2021年11月22日前 |
系统完成指导教师—学生—题目一一对应关系落实工作 |
各学院、本科毕业生 |
2021年11月30日前 |
上传《任务书》至教学服务系统中;学生将签署的《学术诚信承诺书》交至所在学院 |
各学院、本科毕业生 |
开题报告 |
2022年2月25日前 |
完成开题工作 |
各学院、本科毕业生 |
过程指导、中期检查 |
相似性检测前 |
指导教师每周应与学生交流指导不少于1次,按时在系统中填报《指导情况记录表》;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
各学院、本科毕业生 |
相似性检测 |
2022年4月25日—5月6日 |
完成相似性检测工作 |
教务处、各学院、本科毕业生 |
盲审评阅 |
2022年5月9日起 |
全部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评阅 |
教务处、各学院、本科毕业生 |
答辩及成绩录入 |
2022年5月20日前 |
学院完成录入答辩小组和安排(系统录入) |
各学院 |
2022年5月31日前 |
各学院完成答辩工作(含优秀论文公开答辩) |
各学院、本科毕业生 |
2021年6月2日前 |
指导教师在系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并提交,在系统填写《评阅表》、《答辩评议表》并提交 |
各学院 |
2021年6月6日前 |
各学院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奖评选及创新奖作品 |
各学院 |
八、系统登录提示
由教务处主页进入教学服务系统,登录教学服务系统后可查看操作说明。
重要环节工作请留意教务处后续通知。
轻工化工学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