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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5   浏览:

各专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一流本科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新一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下简称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落实学校办学思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学校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依据。各专业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结合本学院、专业制订的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认真总结研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的人才培养情况,制订各专业培养方案。

2. 明晰定位,彰显特色。各专业要做好本次修订工作的规划与指导,并组织专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做好充分调研。围绕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专业认证、审核式评估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相关要求,及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明确专业定位,凝练并强化专业特色,制定与之相关的课程及教学环节。

二. 进度安排

2021年10月15日:学校发布《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2版)》(附件1)。

2021年11月15日前:开展校内外调研与研讨,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培养特色、核心课程、课程体系构成、课程设置等形成具体意见和建议,各专业提交调研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2021年1227日前:根据学校指导意见启动培养方案修订,各专业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初稿;并落实课程责任人,完成课程大纲制定。

2022年220日前:各专业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结合论证意见对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初稿进行修改完善,经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定稿。

2022年3月1日前:各专业提交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等相关材料,提交后不得再修改。

具体时间待定: 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组织编印。

2022年4月12日前: 各专业学院完成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等教学资料的系统录入及审核工作。

三. 材料提交要求

(一)阶段性材料

1. 2021年1115日前:提交调研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不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发到邮箱:qhjw123123@163.com。

2. 2021年1227日前: 提交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初稿的电子版,不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发到邮箱:qhjw123123@163.com。

(二)审定后材料

2022年3月1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1. 纸质版材料

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应教学资料按专业装订成册。顺序要求:①封面 ②前言 ③培养方案主体(含矩阵表)④教学计划 ⑤课程大纲(按培养方案中出现的顺序)、⑥专家论证意见。

每专业另附课程列表一份,列出本专业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及特色课程,格式见附件2。

2.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的电子版PDF及可编辑版本以专业为单位发送到邮箱:qhjw123123@163.com。;命名方式为学院全称+专业全称+教学资料名称。

四.其他

公共课及外单位开设的课程,专业所在学院应主动与课程承担单位负责人商讨,加强沟通,确定课程大纲。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学单位负责统筹该类(门)课程的安排及课程大纲编写,分类定稿后提供给相应学院。教务处提供必要的协调。

轻工化工学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