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现将拟获得2021年12月临时困难资助学生名单给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学工办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10日
受理部门:轻工化工学院学工办
联系电话:39322230
联 系 人: 郭老师
2019级应用化学3班 刘开媚
上一篇:关于轻工化工学院2020-2021年度“同舟化工”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下一篇:轻工化工学院2021年北野财团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