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生处 2018 年 5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结合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评定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我院对新通过困难认定的建档立卡学生进行补充申请国家助学金工作,现对补充申请国家助学金院审结果予以公示。
2016-2017年度:
罗微微,古勇彬,李俊达,陈炜锋
2017-2018年度:
罗微微,陈晓芬,林山,古勇彬,苏景蓝,李俊达,陈炜锋
公 示 期: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8日,共三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提出,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公示期过后提出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报送学校。
联 系 人:林文杰老师
联系电话:39325770
轻工化工学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