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技处相关通知的要求,现将轻化学院省基项目年度综合报告工作安排如下:
在研、本年度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跟踪项目负责人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跟踪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材料请交至学院办公室,并于2014年10月3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详见科技处2014年10月12日校内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综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马巍 电话:39318653
邮箱:1559891120(QQ邮箱)
轻工化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