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技处相关通知的要求,现将轻化学院省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1、提供专家验收的相关材料包括:
项目合同书、结题报告(请拟好专家组意见)、发表论文及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上述材料要求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
2、结题项目需缴纳项目评审费600元。
3、上述结题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科技处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正式项目验收评审。
4、原则上今年到期(含延期到期)的项目必须进行结题验收。
未尽事宜,请详见科技处2014年10月12日校内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综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马巍 电话:39318653
邮箱:1559891120(QQ邮箱)
轻工化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