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提现了党的教育方针,其贯彻落实对高校确立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建设教育大国具有重要意义。6月14日14:00,我院能源化工党支部与20级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在工学四号馆502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会议。
会议由能源化工系党支部书记李成超教授主持。会议的第一部分,李成超介绍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本情况及条例修订的背景及学习贯彻其重的要意义。接着,分章节讲解了《条例》具体内容并对支部党员做出要求。李成超强调,《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高校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新时代高校党建的基本遵循。我们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以思政教学等方式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作为教师,更应以身作则,严守党纪,积极学习《条例》,领会《条例》精神,掌握《条例》内容,执行《条例》规定,努力加强自身素质,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充足准备。
会议中,教师代表围绕如何开展贯彻立德树人展开热烈探讨,同时对学生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及意见。林晓清老师为学生党支部提出了四点建议,期望学生党员回望入党动机,深入思考共产党的宗旨,充分了解中国共产党人才培养期望并做好自我检视,正确看待党的建设和发展,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会议的最后,学生代表也纷纷表示要努力投身学生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叶思源同学认为高校学生党员至关重要,支部设置及支部活动要加强与学生学习生活的关联。郑沛峰同学认为学生党员应积极加强党性修养,配合高校党组织工作,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在不断的学习之中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努力向优秀党员、向党组织靠拢,努力成为《条例》中所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学习《条例》和交流共建,全体党员受益匪浅,教学相长,深刻感悟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学生党员进一步体会到了党员的不仅要自身提高修养,更要起到模范指引作用,帮助其他同学树立正确价值观,成为合格接班人,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图/文 刘玲玲 张宇斐)